用创意的技巧,创造一个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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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 2017-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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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时候,W公司的李三水在知乎上开了一场名为“不做创意人,只做创造者”的Live。Live中说到他许多对于“创意”和“创造”的看法,以及创办W公司,对整个广告行业的企图和野心。

其中有两点是我比较感兴趣的。一是有人问到“初心”问题,三水老师答道“广告人是没有初心的。广告人的初心其实是客户的初心。”另一个是他对广告行业边界的探索和重新思考。W公司以一个广告公司的身份自居,在与客户合作的同时,拍电影、开演唱会、策展、出产品、做潮牌……以为客户产出创意为武器,做自己的品牌,并企图以此创造一种多方合作共赢的新的广告公司运营模式。

这两点,第一点是我曾经一度困惑的;而第二点,则是身为一名广告公司员工,目前虽然还只能想想,却依旧十分向往和佩服的。

先来说说广告人的初心问题。

在广告行业的重要代表人物,几乎可以称得上是“广告界开山鼻祖”大卫·奥格威的观点里,广告的终极目标是促进销售。但是,我们可以试着去问一问现在无数挤破头想要进入奥美的年轻人,还有多少是为促进产品销售而进这家广告公司、而入这个广告行业的?

广告的初心早已不再是广告人的初心。当然,在个人意识如此重要的当今社会,这也无可厚非。但今天,我想从另一个角度来谈谈广告人的“个人意识”问题。

拿我们公司服务多年的一个客户举例。

伊利方舟是伊利集团公共事业部的一个公益项目,这个项目成立的初衷便是为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是集团品牌CSR战略的一部分。

项目联合西部人才开发基金会共同创立,而我们世邦和,则作为传播团队加入。在这样的背景下,传播团队应该做什么,在我看来,或许首先却是由“传播团队可以做什么”决定的。

2012年,我们参与了项目的创建。当西基会第一次带着工作人员下乡走访,我们的团队便提前做好计划,扛着摄影机有组织有纪律地随行拍摄。最初的最初,我们的主要工作便是“记录”。而传播,靠的也正是整合加工这些记录。文字、图片、影像……

这样的内容并非只是为了“传播”,更是为了我们与客户共同做的“一件事情”。此时,“创意”不过是我们的专业,不过是我们为做这件事情自然而然使用的一些技巧。

而后,随着项目的深入,传播的焦点渐渐转移到项目所做的这件事情上来,即“关注儿童安全”。

当西基会以国家行政学院的专业师资团队,为山村孩子的安全问题做基础的教育培训的时候,作为传播团队,我们要思考的,便是如何将这些安全知识转化、如何让这件事情引起更多人的关注、如何让孩子的安全问题得到更多人的重视的问题。

于是,方舟微信应运而生。我们将安全知识点以生动有趣的方式呈现,希望通过新媒体的平台获得更多社会大众对儿童安全问题的关注、对伊利方舟所做的这件事情的关注。

于是,方舟形象大使应运而生。随之而来的“创意”——一首歌,一支MV应运而生。邀请著名音乐人常石磊参与方舟的校园走访活动,为伊利方舟作词作曲。

于是,无数与儿童安全相关的物料应运而生。儿童安全笔记本、台历、T恤、鸭舌帽、安全防护装备……带着伊利方舟的品牌logo,带着安全知识,带着对孩子安全的祝愿,行走在各个角落。

再之后,当伊利方舟的山村校园走访一点一点步入正轨,城市孩子的安全问题也被纳入其中。当校园安全被不断强化,我们发现,社区安全、家居安全,乃至孩子的心理安全问题的解决也刻不容缓。

于是我们策划在社区、超市里的防拐测试《84%的孩子都会被陌生人拐走》,以“创意”的创作手法,拍摄一支视频,借着舆论防拐的热度,将话题再次送上舆论的巅峰,并在成功引起家长警醒的同时,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和建议。

由于亲身接触到众多的家长,我们被家长们的真实情感所震撼,于是又策划一期情感体验测试,《99%的家长都不敢想象的假如》。

在此过程中,一个真实发生的故事引起了我们的注意。于是,我们接触苦主,将寻子多年未果的肖超华的故事改编拍摄成微电影。

在做这一件一件事情的过程中,在做了这许多之后,我们不断思考,伊利方舟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品牌?我们该如何向人介绍它?

于是我们用已有现实素材剪辑品牌宣传片。于是我们又期望以“创意”的手法来表达它,于是我们创作一支“成长不是游戏”的动画片,并将其同步制作成H5的小游戏去传播。

我们期待在方舟五周年的时候发布一支高水平创意的品牌形象TVC……

我们尝试一切“创意”的可能性,为伊利方舟所做的这件事情(关注儿童安全)服务,并在此过程中,不断塑造着这个品牌。

回头去看,我们的创意几乎没有重复。我们在每一个当下的时刻,选择我们认为最适合的创意形式,为当下最紧迫最急切的任务目标服务。

这一切,要感谢与我们紧密合作的客户,感谢为我们创意买单的甲方。(此处有掌声!!!)所以这一切的荣誉和成就,也都应该归于他们。

那么,问题来了?作为传播团队的世邦和,我们又在哪里呢?

不知什么时候,这开始成为一个让人警醒的问题。甚至,身为传播人,一想到这个,还些微有些尴尬。

原本我们是该得意的,事实上也的确如此。因为我们与客户一起,共同创造了这个品牌。但是,它几乎不可复制。不可复制,则意味着它难以成为“产品”。

能够复制的,是我们在此过程中玩弄创意技巧创作出来的一个又一个的“创意”实体。一个视频,一支纪录片,一场测试,一支微电影,一场活动,一首歌……以上这些,才是广告公司真正的“创意(产品)”。而品牌,属于客户。

这或许是李三水迫切想要创建品牌的原因。这是身为一个广告人、代表一个广告公司的“个人意识”。个人想要立业,才会需要创建品牌。广告公司也是。

我十分敬佩他的理想和决心,而且看起来似乎他也真的有能力可以做到。而且我相信,无论结果如何,他的探索都将对广告行业的发展起到非常好的推动作用。

我们也想做点什么。只是,或许我们想的还不够多。

身为一个职业广告人,是“为甲方服务就够了”,还是“我们也该自己当家作主”?

李三水的说法是,他要力图创造一个“命运共同体”。

理论上,我相信这是切实可行的。而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我认为,这对参与其中的人来说,似乎却是顶层设计与建造地基的抉择。

有些人做顶层设计,有些人一砖一瓦建造地基。

回想这些年,一路摸索着,我们似乎都是在做着建造地基的工作。品(房)牌(子)却也因此初见了雏形。

而下一步,“房子”的装修该如何进行?内(创)容(意)将如何强化、重组?亦是我们需要考虑的。

今年8月,我们终于抛开执念,尝试将原本的创意做了一次复制——为伊利方舟的儿童安全测试拍摄第二季。

说是复制,真要细究起来,也不过是操作手法的重复,创意从想法到执行的办法却都是全新的。

起因在于我们为伊利方舟所做的防拐测试的优质内容。

2015年防拐测试获得的强烈反响,所有参与其中的人有目共睹,并且津津乐道。虽然成就爆款的原因多种多样,但对深入项目多年的主创团队来说,并非没有经验可循。何况还有无数人帮我们做案例分析,总结经验教训。

创新手法在其中表现的最为明显。两年前的案例,即使放到今日也是丝毫不落窠臼,且手法独到鲜明,因而为它的成功复制打下了非常好的基础。

再加上如今IP盛行,这是内容最好的时代。

重复,可以将视频生成一个系列、变成一个节目;

创意,可以让内容以形式的特立独行来塑造品牌。

这不过是在玩弄技巧。却也是在试图通过它,打开一个新的局面。

所有的基本原则保持不变。所有的人物角色都必须以真实的身份出演;所有人物的反应都必须是真实的;所有的执行细节都不可以对孩子和父母造成任何伤害;最终呈现出来的所有案例必须是典型的、有代表性的;片中的安全知识点是要对人有用的;传播是要有趣的、正面的,不可以带来不良社会影响的。

都是非常基本的原则。甚至连拍摄也并没有使用什么特别昂贵的机器。所有的投入几乎都集中在“人”的身上,只是想让它充满人情味儿。

这是项目一直以来的调性。从最初进山走访、记录拍摄开始,就定下的基调。因为面对孩子“心有不忍”,因为我们团队之中有人有孩子,因为我们曾经是孩子、将来也会有孩子……

这种参与感会影响我们对创意“技巧”的选择,这种同理心会让我们没有办法置身事外只谈创意的技术问题、只谈塑造品牌的技术问题。

很难想象一个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客户)的团队会有这样的心情。

此时,当我们置身这件事情之中,即使与客户之间,似乎也很难分清究竟谁是这件事情的主人,谁是这件事情方向的掌舵者。

品牌的归属问题,在这一刻是不存在的。

这常常会让我们产生一种幻觉:这是我们要做的事情,而非为我们付费的客户。

且不论这些,我们依然是善用技巧的传播团队。

因为我们所坚持的一切,在传播的过程中,似乎都变成了无往不利的利器。

由于我们真心为孩子的安全问题着想,针对无数家长,提醒他们,帮助他们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并让他们感受到我们的诚意。内容的真实有效,吸引各亲子教育大V纷纷自主转发,在我们的主要目标受众群——爸爸妈妈中引起强烈反响。

而我们精心策划的选题的社会性和普遍性,则使最终呈现的视频成功吸引了各社会新闻媒体平台的关注,从而帮助我们所做的这件事情获得更广泛的关注和影响。

更因为内容的真实有效,我们的视频被入选国家公安系统的“政务直通车”平台,各地公安、警务大V纷纷自主转发。以内容创造的媒体价值,难以用金钱衡量。

这其中,许多看似的巧合,无不处处隐藏着传播团队的小小心机。

从话题的选择,到创意的手法,再到种子媒体的选择,无不精心策划。一步一步,以对儿童安全问题的热情,以对孩子、对父母的满腔热血,控制着事态的发展走向。

此时,我们与客户合为一体,更与“呼吁大家关注儿童安全、帮助大家提供一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这件事情合为一体。作为传播团队,我们在这样的一个大背景下努力扮演着自己的角色,而无所谓你我之分。

创意是什么?用李三水的说法,创意不过是一个又一个的技巧。而对于一个人来说,重要的是创造,而非玩弄技巧。

但是,技巧可以帮助我们。尤其是,当我们知道自己要做什么的时候。

我们想要创造品牌!

那么,再回到前面我说的第二点。

W公司拍电影、做潮牌、出产品、开演唱会、做展览……他们凝聚自己的力量,让自己变得更强大。而我们,也拍纪录片、录MV、策划活动、出产品、拍微电影、拍视频、打造IP……但我们,却是在为客户。

因为我们的时间,都花在了客户的身上,我们让客户的品牌变得更强大。

我钦佩W公司,钦佩李三水,我也同样坚定我们如此做的意义。

但是,在时代的浪潮中,作为一名传播者,我们又将置自己于何地?这却始终是我所犹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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