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广告公司离职,但还会回来

举报 2019-05-07

原标题:552天里的收获 | 我从广告公司离职,但还会回来

截止到2019年4月份 ,我已经进入互联网广告行业接近3年了。从一开始认为没有广告,产品根本什么都不是——产品是根本,广告根本不值一提——广告是产品的市场助推器,我经历了这样“否定之否定”的过程。

虽然最近关于广告行业的论调普遍看低,但我还是会选择在未来回到广告公司,因为我想做一名广告人的热情还没有退却,而且希望能做出一些东西。接触过信息流、媒介广告投放、KOL推广,我有以下感悟与大家分享。


一、只要能进行传播,就是广告

传统观点会认为,广告主通过狭义的媒介,将特定的内容告知消费者,并希望达到某样效果,这样一个过程才是“广告”。但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广告技术的加快创新,广告效果数据化、投放定向个性化&沟通路径扁平化……这些趋势的出现,使得“广告”的定义或许早已不局限于传统的定义。

无论通过何种事物,APP也好、KOL也罢,甚至穿着印有促销信息的T恤在大街上走,只要能够将信息,通过一定的路径传达给目标人群——这样放宽媒介的范围,或许更能增加广告定义的弹性。


二、广告行业的表面是一门服务行业

通过一定的策略战术,帮助广告主解决问题,这是甲方对于乙方服务的根本意义。不单在宏观上的服务能帮助甲方解决问题,微观的细节更能体现乙方的服务素质。

《论语》记载:“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儒家的“忠恕之道”固然是为了当时的政治&哲学服务,这个“仁者之道”,其实同样适用于广告行业的服务沟通上。

PPT排版清晰、Excel数据拉公式、文件夹分门别类整理……这些与甲方对接执行上的细节,虽然可能会多花自己时间,并且感到繁琐,但却提高了客户处理的效率,让客户感到安心。

同样,与客户线下见面沟通,提前安排见面地点,准备将会用到的一切……这些让对方感到舒服的细节,不仅能提高沟通效率,更重要的是让对方感受到你的用心,即使此次合作搁置,但你已经给甲方留下了一个良好的印象,为下次合作创造了“近因效应”。


三、广告是一门关乎心理学的艺术

《广告狂人》的Don Draper说过,广告是建立在幸福感之上,对于受众,幸福感是产品带来的全新感觉、产品背后代表的自由无畏,它让你尖叫和惊叹,并向你保证,只要按照我的规划,所有问题都不是问题。

参与感、稀缺性、大力优惠、建造情感联结、锚定效应……这些心理学效应对于Marketers来说,都是熟悉不过的事情。通过这些营销技巧,广告主会创造出你与产品的联结,助你满足需求的同时实现自身利益。

对于广告创意艺术,《创意的生成》或许给出了最简易的方法论:创意就是将旧元素进行新的组合。市面上的互动广告,有走心视频、搞笑段子、用户参与生成UGC等,以上的举例,无不源于生活,当中的材料经过广告主的加工后,变成了促进转化&引起用户共鸣的广告内容。

广告主将这些广告内容,选择在合适的媒介上进行投放展示,透过媒介本身的属性如覆盖受众量、受众信息、媒介特点等,将广告进行相应量级的传播,最常见的就是全媒体投放,在你的常用APP、通勤路上、手机短信……无一不包含着这则广告,希望增加你对广告的熟悉度,加深记忆,在你以后做消费选择的时候会想起这则广告的产品。


四、广告更是一盘尔虞我诈的商业大棋

广告主与各种媒介的投放谈判,背后则蕴含着大大小小的“尔虞我诈”。

我曾经在媒介代理公司做过一段时间的Account Executive。基本上,广告主最看重媒介的点,包括传播角度上媒介受众与目标受众的吻合度,以及商业生意上CPM、CPC、CPD等投放成本的高低。

这些广告投放成本,对于媒体广告部意味着媒体公司能从这些campaign能获得多少的ecpm(媒体投放收益)&媒介代理公司能从众赚取的利润差;

对于甲方负责这波campaign的市场部人员,这些KPI就是悬在他们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意味着是否“在其位,谋其职”。市场部人员完成上级所定的KPI后,不仅能够获得上级对于此次项目的称赞,更为以后的campaign打下“被信任”的基础;

但如何确保KPI能够100%完成呢?媒介本身的属性多数情况能完成,但一些极少数KPI不能完成的情况下,这就需要在KPI数据上下功夫了;

对于甲方的高层,受到公司背后投资方对于股东董事会的负责,需要特定时间段内完成相应的商业目标。因此甲方高层则需要施压于各个执行端,通过薪水奖金等,要求执行人员保证这些KPI,否则后果自负。

KPI完成后,甲方市场部开心,甲方高层开心,广告乙方开心,只是可能因为这些广告而购买了产品的消费者输了。


五、创意就是客情的弟弟

“你签到客户的那一天,正是你的客户离开你的开始。”这句话也是出自Don Draper的口中。说到底,广告行业是一门生意,也要受到商业规律的支配。

在各种营销campaign风光上线的背后,出彩的创意是其次,更重要的是无数AD、AM、AE与客户周旋的结果。与客户建立良好的关系,让客户有意进行广告投放时会第一个想起你,似乎是获得这个campaign最根本的方法。

因此客户资源的多与少,就成了每间广告公司对于客户经理,甚至是入职的广告人首先看重条件。无论你颜值欠佳也好,经验不足也罢,这些不足对比手握丰厚的客户资源,可以忽略。


六、与其为了做广告而做广告,不如重回做广告的初心

广告最原始的作用,是将广告内容进行曝光,吸引消费者注意,至于消费者对于广告内容的态度如何、会否响应广告的呼吁而行动,则取决于广告内容&传播策略了。

脑白金、世界杯期间的马蜂窝&Boss直聘、铂爵旅行等,在吸引消费者注意方面的作用是毋庸置疑的,即使口碑可能会不那么好,但具体效果就可能不会如你我所想只带来负面口碑而没有市场份额增长了,毕竟广告主也要为这笔预算负责吧。这里涉及到一点,假如甲方所处的行业是垄断or寡头竞争性行业,那么消费者能够选择的产品就会局限于仅此几个,即使广告内容再被吐槽,为了解决需求,消费者还是很有可能会为这个被吐槽广告所展示的产品埋单的。

正如前面所讲,由于数据化的KPI的可信性有待商榷,广告主无须花所有心思在广告数据上,更加重要的是,这些广告能否帮助自己达到了目的,如产品销售额是否有增长、品牌口碑是否有建立等,而且所判定的数据,则要使用到自己后台的数据。

而各位乙方的伙伴,则不要与客户一同活在每波自嗨的campaign中,要走出既定的广告圈子,从受众的角度来看待你所做的传播,是否将其打动,帮助客户达成了传播目标。


七、广告人,也是“全职猎人”

不知各位有否看过富坚义博的《全职猎人》。

不同于《火影忍者》、《龙珠》、《海贼王》等热血动漫,力量最强、智力最高、金钱最多、资源最广……这些描述都不能单纯地用于描述猎人。“利用自身的优势,用头脑解决问题,而且在处理问题的同时,自己也可能被其他人或事正‘狩猎’着”,这是我对于这部动漫里”猎人“的理解。

折射在广告人身上,广告人不仅要想尽办法通过广告的形式,帮助广告主将投放的收益成本比最大化,并且竞争对手、行业环境、社会变化也会push你,促使你与社会、与消费者、与客户、与行业整体保持沟通,这样才能创造出“有效的广告”,让消费者行动,令客户满意。

因此,每天保持吸收新鲜资讯,同步客户的最新信息,关注行业最新动态,并且保持自己对世界的思考,这样对于“做广告”会有实质性的帮助。


八、广告行业不死,只会用另一种方式活着

“KOL在未来将会取代广告公司”、“停更双微一抖”、“4A正在式微”……这些近来的论调,已经让广告从业者对广告行业产生怀疑,我认为,广告公司不会消失,而是改变存在的方式:

1、增加市场策略的服务比重,成为广告主的市场部分支,以不限于广告的形式,帮助甲方进行Marketing。

2、专注于各种热门广告形式的代理供应商,比如现在的创意热店、H5制作商等。

3、开拓出更多”非广告资源“的广告资源,不局限于收费的媒介,将所有能够进行传播的事物纳入“传播矩阵”中,譬如每一个普通人都可能被纳入广告公司的资源库里,帮助广告主进行Marketing。


九、把广告当真?你就输了

直到进入了广告行业,我才知道,所有消费市场上看到的一切表面,99%都是经过了包装才呈现出来的,比如一个商品的购买数量、活动的参与量、xx代言背书等。广告主通过这些“光环”,利用“从众效应”、“锚定效应”、“锐化效应”等心理学原理,诱使消费者掏出荷包,乖乖地埋单。

对于消费者给出最好的建议就是,按需购买,不要受到商家的鼓动而盲目消费。有人可能会说,生活已经如此艰难,商家“善意的谎言”难道不是让我们暂时脱离了生活的苟且吗?对,但消费带来的快感,或许比一支烟还短吧。

世界上只有一种真正的广告人,就是认清广告的真相后,依然热爱做广告的人。——摘自“鬼鬼”


“回忆这理想不够理想,沿途逛世间一趟只有向上”,祝各位披星戴月,持续发光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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