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不是“乌合之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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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 2025-09-23

傲慢的企业会渐渐失去自己的支持人群。

就像钟薛高,价格高不是傲慢,产品都有对应需求的客群,市场开始是接受的。当一只雪糕具有了傲慢人格,才引发大众反感。

类似“爱买不买”、“月薪多少就不要吃”,“顾客虐我千百遍”,这种都属于品牌的人格傲慢。

哪怕它只是企业里的个人行为导致。

企业、牌、创始人,多数情况下都是三位一体的;
极少数优秀企业,会有意识地把企业家与品牌剥离开来,避免连带效应的公关危机。


01

对这次西贝事件,网友观点基本一边倒。

吃饭是人人都有发言权的事件,几乎没有网友是纯粹的吃瓜群众——谁还没有在外面的餐厅吃过饭呢?每个人都能讲讲外出消费用餐的体验和感受,于是各个社交平台,西贝话题参与度极高。

民以食为天,吃饭本就是中国人特别重视的一件事。

行业里却很分裂,每天都争执不休。人总有不同的立场、不同的视角,这个好理解。

但是有一种言论,非常令我费解。他们认为网友的批评是一种乌合之众的情绪风暴。

比如对”一家犯了错的优秀企业不够包容“,认为”只有那些心理阴暗的人,才会有把巨头踩在脚下的莫名其妙的兴奋。”、“大众认知落后于专业认知,需要时间教育。”、“互联网拉低了大众的智商”、“网红动不动煽动无脑言论”……等等。

把网友的表达,说成是乌合之众的群体无意识行为。

乌合之众这个词经常被一些傲慢的人使用,他们觉得自己比别人聪明。他们一旦说起群体智力的下降,就油然地把自己排除在外。

他们认为网络群体只会干两种事——锦上添花或落井下石。

可是他们的自己观点来自哪里呢?
不正是被原作者灌输的吗?

品牌,消费者

乌合之众主张,人一旦加入在群体中,智力就会大大下降。

但这次的事件相反,实际上那个心智下降,让全网大跌眼镜,导致了企业陷入自杀式公关的人,是一个独立的人。

每个事件,都有它自身的独特性,不是套用一个概念就可以下判断的。

我读过另外一本书:《反乌合之众》。

这本书提出了更深刻的角度,认为即使和主流人群完全相反的人群,也并不是独立思考者,只不过是另一批从众的人罢了,他们是“反向人群”。虽然书的本意是写投资人群,但适用性是普适的。

品牌,消费者

反向人群的一种本能,在大多数情况下,他们只是为了与主流人群不同而不同,并没有真正思考自己的行为正确与否。

反向人群通常带着一种反众的、居高临下的傲慢,才会说:互联网为什么拉低了人们的智商。

请问,他愿意回到没有互联网的时代吗?


02

我们知道,乌合之众是对群体无意识现象的定义。

《乌合之众》由古斯塔夫·勒庞著作,出版于1895年,作为第一本系统描述群体心理现象的开创性著作,其敏锐的观察力与结论,到今天仍然很有启发性。

但是,群体行为有很多种,并非每一类都是勒庞笔下的乌合之众。

一百五十年过去了……现代社会科学多数认为,乌合之众仅仅是是一个时代的产物和一种哲学式的洞见,并非应该全盘接受的科学真理。

20世纪最重要的社会心理学家莫斯科维奇,就认为勒庞的观点是”反民主的、精英主义的“,其写作背景源于对法国大革命后动荡的恐惧,以及对“暴民政治”的贵族式担忧,指出勒庞将人民丑化为群氓,旨在为精英统治提供理由。

弗洛伊德也批判过勒庞的思想。

而我站在实际情况的角度,也思索,究竟哪些群体行为是符合乌合之众的定义?

我找到了群体行为背后多种不同的源由,包括出于情绪、性别、年纪、利益、信息、感情、文化等等,都会触发大规模的群体行为,也是群体心理的体现。

多数情况下,群体行为大多具有清晰的诱因,和明确的诉求。

品牌,消费者

当人们在一个事件里是纯粹的旁观者,没有利益相关,更容易被情绪左右,被吃瓜的兴奋点燃,这种现象可以称为乌合之众;它多数出现在与自己不相关的社会公共事件、娱乐事件中。

当人们为共同的利益、共同的信念、共同的理想和文化、某个群体发声的时候,它就不是乌合之众的体现。

在这次的网络舆论风波里,绝大部分网友,都是实实在在的餐饮消费者。

诱因来自西贝公开后厨——这个坦率的行为值得点赞,虽然结果适得其反:网友们高度关注一个餐饮企业的经营行为、产品品质,是符合自身利益的正常表现,哪怕人数极为众多、行为观点趋于一致,也不是乌合之众。

实际上,网上很多内容,都是消费者真实的心声:

品牌,消费者

如果把消费者的海量真实反馈,看成乌合之众的情绪发泄。说明这样的企业或者行业人士,都是只想掩耳盗铃的非理性者,与他们痛恨的行径完全一致。抱着“错在他们”的幻觉臆测,不肯直面现实,也无法真正解决事情的本质问题。


03

每一个企业都是由消费者托起来的。

没有消费者,企业就会失去生命。如果把消费者的意见,当成是对企业的攻击,产生抵抗心态,甚至感觉”虐我千百遍“,那企业是很难重回到消费者心中了。

品牌,消费者

一个品牌的经营行为失当,受到社会谴责,是必然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监督、批评的权利”。这种权利不仅是法律所保障的,也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消费者的批评并非空穴来风,而是基于实际信息呈现与消费体验的表达。

消费者对价格、品质或服务的批评,本质上是一种良好的市场反馈机制。

品牌,消费者

詹姆斯·苏罗维茨奇在《群体的智慧》中认为:在适当条件下,群体能够做出比个体更智慧的决策,因为他们聚合了多样化的信息和视角。

消费者的讨论和批评,实际上是一股天然的决策力量,可以帮助社会更快速看到问题、降低政府监督成本、增强信任的市场自然机制。

品牌价值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消费者的认同和口碑。

消费者通过表达权利,直接参与品牌价值的构建,网络加速了这个进程,才有网红品牌的崛起。

比如华为、胖东来、蜜雪冰城、海底捞……都是通过网友的反复传播,才拥有了极强的品牌美誉度。

消费者的确是有不理性的一面,否则怎么会热爱某个品牌呢?

消费者不完全理性,这是企业要面对的客观事实,也是商业的机遇所在。我们就是去征服消费者的感性层面,来获得更多喜爱。

品牌想一做宣传的时候,说什么消费者就信什么;
曝出负面问题了,就希望消费者最好完全不信。

这么完美的消费者,上帝也找不到。

品牌若没有应对质疑、投诉的经营能力,那它就不配称之为品牌。

业内的品牌专家,本应帮助企业了解消费者、理解消费者,成为品牌与消费者之间的沟通桥梁;为企业预防风险、稳定发展提供真正有效的价值。

如果仅仅出于利益和自身安全,站在关系维护的立场说一些让企业舒心的话,不仅没帮解决问题,还可能火上烧油,误导企业家的决定。

在西贝这次的风波里,这些问题都暴露得很鲜明,网上也有很多段子。

企业越不愿汲取教训、自我反思,一味把错误归因在”乌合之众“的恶意,这些网络段子的生命力就越长,对企业的负面影响越久。

消费者,是企业的唯一生存指标。

尊重消费者的感受与表达,就是尊重企业自己的未来。


作者公众号:感受品牌(ID:ggshh-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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