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野人先生冰淇淋,和这个广告画面
不知道哪天开始,这个叫野人先生的冰激凌品牌突然火起来了。
不过大概七八年前,他们老板还只有十几家门店。
当时我做了一个年终分享,他来现场听,那时候我们公司还是只有3个人,也没法接全案营销咨询,我也只是一个刚刚进入营销咨询业的小白,说实话懂的也不多。
当时的野人先生,还叫野人牧场。
老板跟我聊了聊他们的事业,讲他们做的冰激凌有多好,还送了我2000块钱的储值卡。
这个储值卡,我今年才用完。
昨天在东方银座看到这个广告画面,这个是他们的拳头产品开心果冰激凌。
我觉得,这个像舌头一样的视觉,其实是他们家的标志性符号。
这个符号的妙处在于,它有很强的食欲,又能吸引人观看,还能表达出自己独特的产品特点,因为这个冰激凌用料扎实,产品可以这么挺立起来,这其实也是好产品的一个能外显的特性。

这让我想起另一个件小事。
以前我做古茗的营销顾问,当时他们一个合伙人去研究茶颜悦色,他说茶颜悦色的奶油顶做得非常好。它们的奶油顶可以挺立很长时间,古茗那个时候还做不到这个程度。
产品就是品牌的超级符号,这在很多品牌那里也存在,比如mini车,可乐的梨形瓶,还有我们这设计的这个加州原野大坚果(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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