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转广告——游戏VS策划
时下广告界盛行一个观点——4A已死。
要我说,不是4A已死,而是广告界缺少新的玩法,自己把自己的路走死了,加上信息流、短视频、直播带货的冲击,传统广告人的日子,确实不好过。
其实,万事万物,都逃不过轮回二字,4A不会死,广告行业更不可能死,但它们需要新的火种去完成自己的涅槃。
这次,我想从全新的命题切入去聊策划——用游戏的心态做广告。

游戏界有个梗,说世界上每个人,都在玩同一个游戏,叫地球OL,每个玩家只有一条命,死了就Game Over,我深已为然。庆幸的是,在广告行业的“地球OL玩家”,你可远远不止一条命:你可以穿梭时空,化身诸葛孔明或者尤利乌斯凯撒,运筹帷幄、指点江山;也可以化身成一只仙鹤,把大江南北的美景尽收眼底;甚至能在赛博朋克的城市里,成为未来世界的赏金猎人,叱咤风云。
对我来说,做广告和玩游戏,有很多共通性。很多时候,当思维走进死胡同,不妨抛开一切,暂时不去脑海中检索方法论,想想近期经历的、看见的、听到的好玩的事或者有趣的游戏,也许就会豁然开朗。

游戏界的很多定律,用到做广告上,依然适用。
在游戏史上,一个好游戏,可以出二代、三代,甚至N代,为什么?也许每一代的题材、主角,都不尽相同,但是这些游戏整个世代的定位,始终清晰明确。是不是很熟悉?广告界的永恒神器——定位,参上!
有些游戏出道即爆火,为什么?因为它做出了别的游戏从未给玩家带来的体验感,比如开创装备系统的暴雪《暗黑破坏神》系列,射击对抗游戏鼻祖——V社的《半条命》系列,手机、PC、主机多端开放世界游戏——米哈游的《原神》。
怎么样?是不是有点意思。占据用户心智的方法论,原创永远排在前面。

还有一些游戏,明明做的很烂,被玩家喷的半死,却依然赚钱赚到手软,这又是什么逻辑?其实,有时候,玩家不需要太多繁杂的游戏体验,爽就完了。做广告也是这样,有时候做的高高在上,不如直击痛点、干净利落,说不定品牌一下就给干爆了。
在中国,还有些游戏,明明是山寨某某爆款,营收却依然不菲,其背后的逻辑:一是运营得力,二是活动策划得当,三是山寨的同时,也在扬长避短、进行了很多系统性优化和玩法上的微创新。事实上,在广告行业,我们不需要时时刻刻都有全新的创意、完美的Brief,适度的复刻、合理的加工,也未尝不可。

抱着游戏心态做广告,大多数时候,你是快乐的,去掉了甲方给的思想包袱,丢掉了仪式化却又在大多数时候都没用的经验二字,转换思考模式的同时,也在创造无限的可能。虽然我们无法成为爱迪生那样的大发明家,但是至少,我们的奇思妙想,可以点亮甲方的品牌之光,让它熠熠生辉。
这些年,元宇宙技术出圈了,户外轻运动风潮一波未去、一波又起,还有时下流行的剧本杀、密室逃脱、真人猫鼠游戏。究其原因,大概就是:每个人都想给平淡的生活加点催化剂,找回儿时嬉戏的心态吧。
生活和广告一样,都是一次轮回,大家都在努力找回自己爱上这个世界的理由。

祝大家都能”玩"转广告,快意人生。
(图源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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